一、條款適用說明

1.1 本《退貨與退款條款》適用於本公司旗下網站、電子商貿平台及其授權分銷商之所有商品交易。 1.2 顧客一經於本平台下單並完成付款,即視為明確同意本條款中所有內容。 1.3 如有與本條款內容相異之書面合約存在,則以該合約為準。


二、條款之法律依據

2.1 本政策參照以下香港法例制定,並符合其規定:

  • 《商品說明條例》(Cap.362)
  • 《不良營商手法條例》(商品說明條例附表)
  • 《合約條例》與普通法原則(Common Law Principles)
  • 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Cap.486) — 涉及退款處理時之身份確認與客戶資料保存程序

2.2 條款撰寫方式同時考慮消費者委員會、香港貿發局、資訊科技總會就電子商務交易之建議。


三、一般退貨及退款政策

3.1 顧客可於收到商品後七(7)日內提出退貨或退款要求,惟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商品處於全新狀態,未經開封或試用;
  • 商品原裝包裝完整(包括標籤、封條、配件及外盒均未移除或損毀);
  • 附有本公司發出之購買證明(發票正本、訂單電郵、付款確認等)。

3.2 所有退貨須經本公司書面批准後方可寄回,否則本公司有權拒收。

3.3 顧客需承擔退貨之來回運費與風險,惟以下情況除外:

  • 商品本身有明顯瑕疵或過期;
  • 本公司錯誤發貨(包括錯誤品種、錯誤數量、錯誤規格)。

3.4 茶葉屬天然食品類別,涉及品質保鮮與衛生考量,故一般情況下開封後不接受退貨,敬請理解。


四、特殊商品退貨條件

4.1 以下類別商品恕不接受退貨或退款:

  • 已拆封之食品與花茶產品;
  • 預購、限量或特別訂製(如節日禮盒、自訂拼茶包);
  • 推廣活動商品、贈品及組合套裝(除非整體退回且無損);
  • 因個人主觀口味而主張不滿之退貨(如「茶味過重/過淡」);
  • 存放方式錯誤(如受潮、陽光直射)導致變質者。

4.2 所有退貨申請將由品質管理部門進行產品檢查,若經確認非屬產品缺陷,恕不接受退貨並不提供運費補貼。


五、退款辦理及時效

5.1 經確認符合退款條件後,本公司將於十四(14)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,並依原付款方式退回(如信用卡、支付寶、轉數快等)。

5.2 如因技術原因或支付平台限制而無法以原路退回款項,顧客須提供香港本地銀行帳戶以作退款用途。

5.3 若屬部分退款(如退回部分訂單商品),僅退回對應商品金額,已支付之運費及折扣券不予退還。

5.4 若顧客選擇以信用卡支付且退款時間延遲,建議先聯絡發卡行查詢入賬進度,本公司將提供退款憑證協助查證。


六、退貨程序詳述

6.1 請於7天退貨期內透過以下方式申請退貨:

  • 電郵至:support@plantagenet.com.hk
  • 於網站聯絡頁填寫退貨表單;
  • What’sapp本公司客服:[客服電話]。

6.2 請提供以下資訊以便處理:

  • 訂單編號、顧客姓名及聯絡方式;
  • 退貨原因(必須詳述);
  • 商品包裝狀況照片與問題點影像。

6.3 經審核批准後,本公司將提供退貨授權碼及指定寄回地址。

6.4 所有退貨商品需於取得退貨授權起計五(5)日內寄出,逾期視為自動放棄。


七、品質爭議與異常處理

7.1 茶葉屬天然農產品,批次間之香氣、葉形、色澤可能存在自然差異,不構成退貨理由。

7.2 如顧客質疑品質或懷疑產品異常,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保留商品、包裝、批號與開封後照片,交由本公司品質部進行檢測。

7.3 若經檢測結果證實商品有異常情況,本公司將安排全數退款或換貨,並承擔來回物流費用。


八、配送及收貨注意事項(適用於網購交易)

8.1 顧客應於收貨時即時檢查商品狀況,如有破損或錯漏,應於24小時內提出。

8.2 為保障顧客利益,建議於收貨時即時驗收及拍照留存記錄。若因未能提供相關證據導致本公司無法確認責任來源,或會影響退貨申請之處理。

8.3 商品因運輸過程延誤或第三方物流錯誤造成遲延交貨,本公司會協助追蹤但不構成退款或賠償條件。

8.4 如顧客選擇指定配送日期或時段,該服務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,準確性不受本公司保證。因時段安排未如預期導致之不便,不構成退貨或退款依據。為保障顧客利益,建議於收貨時即時驗收及拍照留存記錄。若因未能提供相關證據導致本公司無法確認責任來源,或會影響退貨申請之處理。


九、退款與折扣、優惠之關聯說明

9.1 如顧客享有滿額優惠或使用優惠碼下單,部分退貨後如訂單金額不再符合折扣門檻,系統將重新計算金額後扣除折扣金額再退款。

9.2 使用之贈品、折扣碼、積分將不作退還;如需退回訂單贈品,需一併退貨,否則將以市價從退款中扣除。


十、法律管轄與爭議解決機制

10.1 所有因退貨與退款產生之糾紛,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先行友好協商解決。

10.2 若協商未果,雙方可向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申訴或依法向小額錢債審裁處(Small Claims Tribunal)提出索償(上限HK$75,000)。

10.3 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並受香港法院專屬司法權限約束。


十一、條款更新與版本適用

11.1 本公司保留不定期修訂條款之權利,最新版本將張貼於網站並自公告日起生效。

11.2 顧客應定期查閱本條款內容,確認是否同意持續購買及使用本公司商品與服務。

11.3 條款若因任何法律修訂或法院裁決而無效,餘下條款仍具完整效力。


十二、聯絡方式與客戶支援

如對本政策有任何疑問,歡迎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我們:

  • 電郵:support@plantagenet.com.hk
  • What’sapp客服:+852 [電話號碼]
  • 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六 13:00–21:00(公眾假期除外)